“沉浸式”,一种艺术形式?一种商业噱头?或是单纯的科技表现手段?“与其说沉浸式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不如说它是一种新的设计思维和叙事哲学”。沉浸式体验与旅游的结合,拓展了旅游的内涵与表现形式边界,在有形或无形的场域内探索、沉浸,赋予旅游者不可复制的旅游体验。
「沉浸式体验」是这几年才出现的概念。
“沉浸式”(immersive)作为一个热词常被用来形容范围极为广泛的诸多事物:从极具想象力的现场体验,到充满高科技的虚拟世界。
这个词汇在《设计的法则》里也被提到了,是指让人专注在由设计者营造的目标情境中,产生愉悦感、满足感,而忘记了真实世界的情境。这种沉浸式体验类似于心理学概念中的「心流」,即将个体注意力完全投注在某活动上的感觉。心流产生的同时会有高度的兴奋及充实感。
麦肯锡年的研究报告表明,“全球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正在从购买商品转向经历体验,人们不再执着于拥有多少物品,而更加看重经历了怎样的难忘体验本身。“
近几年,随着大量娱乐方式的刺激,以往「扁平化、低互动」的媒体形式已经不足以激发大众兴趣,沉浸式设计在短短几年之内,就成为了一种风潮。
01
虚拟与真实
用数字科技打造完全的沉浸式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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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场景营造,配合全息投影、AR、VR等科技手段,贴合甚或超出用户生活体验的故事性的方式,以游戏,情境感音频视频、戏剧、游乐设施、装置性空间展览等作为输出途径,最大化调动自身五感共鸣,令用户全身心多感受的沉浸在虚拟与真实交织的世界中。
沉浸式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某种体验或某个故事里产生的自我迷失感,即参与者在沉浸式体验中被完全代入到环境里,以至于淡忘掉现实生活中的顾虑和责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即时的重要性和价值感。
这种迷失感会与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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