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执法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三明市优秀公安科所队”……走进永安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一块块荣誉牌映入眼帘,墙上挂着部分荣誉牌,其余被收藏,细数起来,共有14块。
一个县级市的公安法制大队究竟做了哪些工作?让他们荣誉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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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法制大队善于摸索,围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要求,不断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一个大队+四个中心”公安法制新模式,初步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执法监督管理格局。这些荣誉牌,是公安部、省公安厅、三明市局和永安市局对我们这些年创新法制工作模式的认可。”永安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刘祺向笔者介绍到。
“案审中心”推行“挂包责任制”“年公安部和省厅颁发的这两面“执法示范单位”荣誉奖牌主要是肯定了我们在案件审核方面的工作。”刘祺指着其中两面荣誉牌介绍说,年以前,公安法制工作主要负责日常案件卷宗审核,只管案件发生后的“事中”阶段。“那时基层办案民警找法制民警看案件,没有秩序。碰到谁就找谁,同一个案件,可能找了几个不同的法制民警审看,不同的民警有时意见不一,到最后案子如果出了问题,也不懂找谁负责。”
对疑难案件进行集体会审
年开始,案件的审核从“事中”到“事后”,这种工作模式显然已经跟不上公安工作的需要了。经商议,法制大队民警形成了推行挂包责任制的共识。这一提议也得到了局党委的认可支持。为了形成案件审核合力,经充分调研论证后,法制大队推出了一位法制民警挂包若干个办案单位的模式,基层派出所的3名法制员被抽调到法制大队壮大队伍力量。
“我们形象地称这是从‘农夫散养模式’更换为‘家庭联产承包制’,让每位法制民警都有了自己的责任田。每个责任区的案件问题越少,挂包的法制民警就越轻松,出了问题也能及时溯源,这就促使每位法制民警积极审好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刘祺说道。
“受案中心”设专岗对接处警进行网上巡查时代在变革,公安工作也在变革,年公安部推动受(立)案改革,号召公安法制工作应从“事中”、“事后”向“事前”发展,加强对警情的监督。
“过去,基层所队接处警比较随意,群众报警后,民警是否有立案?立的案件类型是否符合规范?这些问题成了我们要监督的重点。为此我们开始利用接处警平台开展网上巡查,挂包法制民警每天都要负责所里的警情巡查,督促基层民警规范接处警。”刘祺介绍,这样运行两年后,大队特意设立了专门的网上巡查岗,由专人对全局的接处警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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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中心逐渐形成,其余民警也从这项工作中脱离出来。这项工作看似简单,但实则工作量大,专岗民警借助执法监督平台,需要对每一警情做到有效监督,哪起警情没有反馈?哪位办案民警没有将法律文书扫描?报警事由与反馈的警情是否一致?每一个细节都需要核查,如果有误,就需要及时电话通知民警,未改正的短信通知,或者进一步下达纠正书。
“比如一起摩托车车牌被盗案件,报警人往往不抱有找回的心理,接警民警也容易受到报警人态度的影响,认为报警人只是来备案,损失小可以不立案。我们发现问题后就要及时督促他们,不以小案而不为,而是要做到‘有案必受’。受案中心的运行,有效解决了有案不立、立案不实、推诿扯皮的问题。年省厅颁发的这个“执法示范单位”荣誉是对我们设专岗进行受立案网上巡查,形成“受案中心”这一工作机制的肯定。”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精细化移交管理“年三明市局颁发的“优秀科所队”以及年、年连续两年获得市局“集体嘉奖”是因为我们率先在三明市范围内成立了涉案财物的管理中心。”刘祺介绍,中心成立以前,嫌疑人的涉案财物均由办案民警保管,不少民警办公室便是保管室。后来,各派出所设立保管室,由内勤当保管员,但内勤因为事务繁杂,很难做到精细管理。“各地就有出现过办案民警将嫌疑人的名贵皮带弄丢的,有将嫌疑人的手机挪作自己使用的。”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法制大队向局党委提议筹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投入了多万元对场地进行改造。
中心按照不同类型的财物,分成八个区间,并配备保险箱、照相机、扫描仪、条形码打印机、扫码枪,电子证据保管柜、证物保管箱、电子秤等设备,做到“一物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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