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兴泉铁路(永安段)项目用地工程,涉及大湖镇(冲一村)、贡川镇(红安村、延爽村、南坂村)、燕北街道办事处(益口村、兴平村、坂尾村、西营村、西坑村)、燕东街道办事处(麻岭村)、燕南街道办事处(永浆村、埔岭村、黄历村、桂口村)、西洋镇(葛州村、福庄村、下洋村、西洋坑村、吉岭村、岭头村)和福建省永安国有林场等6个镇街22个行政村。
我市将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8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本宗征地涉及符合保障对象的耕地面积.亩,每亩耕地按3.00万元的标准进行缴纳,已支付保障资金.万元。该征地项目批准后,将按照《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落实养老保障实际人数和养老保障资金,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来源:永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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