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5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70号)文件精神,结合腾冲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腾冲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腾冲市实施招聘“特岗”教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市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年特岗教师招聘指标安排,结合腾冲实际,腾冲市设65个岗位,其中,招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61个,招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4个。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年、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年5月17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根据腾冲实际,部分乡村学校岗位限腾冲户籍或腾冲生源(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招聘对象应持有对应的毕业证、就业报到(登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持有云南省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学历要求详见附表;
4.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5.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四、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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