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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好消息!
超标电动车没上牌的永安市民注意了!
12月1日可以上临时号牌了
过渡期为三年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年10月21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问题,决定自年12月1日起,对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时间
年12月1日至年5月31日
备案登记条件
●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车辆。
●年4月15日(不含)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于年12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提供规定的材料和车辆,到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备案登记,领取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备案登记不收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三年,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备案登记流程
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时,车辆所有人应当缴纳三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填写《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来历凭证(本地销售企业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
3、超标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备案登记网点
1.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梅列人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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