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又是失眠的一天。正所谓“不吐不快”,所以我很想说点什么。
在我的文字王国里,我是可以掌控一切的“王”。去她的逻辑,去她的“咪蒙体”,我只写我想表达的东西。
嗯。。。
就从和文字结缘开始吧。
不同于大多数人电竞文入坑,我对宝二爷的喜欢,是从《永安调》开始的。古风小说,华丽却又质朴的语言下,藏着那段被黑色掩埋的盛唐史歌。
初读时也曾认为晦涩,但我偏爱此类文章。再深入,我便随书中人物一同哭、一同笑。
后来,再读《美人骨》、《至此终年》、《轻易靠近》......我对宝二爷可以说是惊为天人,除了被诟病无数的唐七,她是我心中最会写小说的女子。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古相。”
“平生一顾,至此终年。”
“人生昧履,砥砺而行。”
“三哥这个人,不算很好,也不会太坏,你姑且试一试。”
嗯。。。金句很多,但我只记得这么多。
近些日子,墨宝的作品也不算少,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南瓜马车灰姑娘》。那个初次进lala酒吧、身穿背带裤的女生,在人群中,第一眼就看到了万人中央的她。
只是可惜,结局不大好。
这是当时看完后的第一感受。
可后来再想想,这样的结局也挺好。
只是,却苦了我多情又深情的城城。
城城,忘了是北京城的“城”,还是长城的“城”,大晚上,也懒得再去翻了。
宝二爷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所以她的文字里,对北京城有深深的执念。
只是现在的她,已定居上海。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来北京,我说来追梦。但是我没有告诉过他们,我这梦,一半追的是易烊千玺,一半追的是墨宝非宝。我想,来他们曾经生活过或现在正在生活着的地方看看。仅此而已。
是啊,90后的老阿姨我,除了宝二爷,还在深深喜欢着易烊千玺。
梨涡浅笑,以及有星辰大海的双眸。
宝二爷曾经说,现在的北京已经不是她当年熟悉的那个四九城了。
我想,对于北京,我从来没熟悉过,更谈不上喜欢。待到何时,我的梦醒了,便是我该离开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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