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创文工作的工作力度。我镇拟于近期公开招聘创文工作巡查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创文工作巡查人员
招聘人数:12名
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
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12月1日后出生)
招聘条件1、具有鼎湖区户籍,优先考虑本镇户籍有志向从事该岗位的年轻人员。
2、政治合格、品质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该岗位需长期从事外勤工作,周末及节假日需要轮班。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粤语流利。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有汽车驾驶证优先。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报名地点:鼎湖区永安镇党政办
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永安镇年创文工作巡查人员报名表》(见下方链接),交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年11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永安镇府三楼会议室
体检经面试确定考生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组织考察由镇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合同,聘期一年(含试用期)。巡查人员薪酬待遇为每人每月元。
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永安镇党政办咨询。
联系
联系人:黎生
复制下方链接下载:《永安镇年创文工作巡查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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