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永安市公安局依法对卢某军、卢某林、卢某军、王某明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移送起诉至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该涉黑组织自年4月以来,在梅列、三元、永安、清流、明溪、大田、尤溪、南平延平区、建阳、建瓯、浦城、邵武等地进行非法高利放贷,采取威胁、恐吓、喷油漆、打砸、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软硬暴力手段,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讨债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在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组织并参与下,该专案历时天,收集、获取证据材料余份,形成案卷62册;破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刑事案件17起,扣押涉案赃款万元,扣押车辆6辆,查封房产2套。
来源:平安永安
编辑丨栗子
总编丨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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