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成功!湘潭县金桂北路1号锦绣湘江芙蓉园5栋3号房屋,在淘宝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成交。
成交时间:/07/:59:次延时
参与人数:8人报名58人设置提醒次围观
拍卖标的:永安市新六路号店面,房屋所有权证号:永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47.4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3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
处置参考价:.29元(系税务部门定向询价结果),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元。
标的物介绍:新安路以西,新六路以北。距永安市第六中学约米,距永安市第一中学约1.1公里。临新六路,临街状况较好。区域内有新安大院、龙山馨园、建发永郡、福维花园、新安小区等,商业繁华度较好。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条件、资格限制及竞买成交规则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如欲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执行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本标的物没有享有优先购买权或者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