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永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邮寄爆炸物案。
事情
经
过
民警立即调寄件信息,发现该寄件人目前还有一个物件未寄出,民警拆包一看,竟然也是爆炸物品。
经调查,年4月至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魏某使用“陈芳”、“江山”等化名,将成品底火三件套谎称为“配件”、“化妆品”、“电子配件”等物品,先后多次邮寄至我省的古田、霞浦、延平、建阳、闽清、宁化及湖南、湖北、陕西等地。
当民警找到魏某,魏某已经提前删除了手机所有记录,将危险物品都藏起来,百般抵赖,拒不承认。民警为了收集证据,多次奔波于省内外各地,共从买家处缴获了9件底火爆炸物,经鉴定实属爆炸物品。
永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多次非法邮寄爆炸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1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邮寄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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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条规定,非法邮寄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将爆炸物品买卖邮寄给他人,非法分子制成爆炸物品,将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隐患;给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我们希望市民们以魏某为戒,切勿以身试法,手上有危险爆炸物品的要及时上缴!同时希望广大寄递企业要做到收递验视、实名收寄、安全检查的三个%制度,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运输违禁物品。
年1月以来,永安市公安局成立“打黑恶·缉枪爆”专案行动组,对于赌博、涉黑、涉恶以及非法使用买卖枪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检查,一经发现,依法严惩。
来源:平安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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