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与三明外国语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三明外国语学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三明外国语学校的九幢建筑物。
年的时候,煤建公司起诉三明外国语学校拖欠建设工程款,经过一审、二审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永安城投以万的最高价竞拍走了。
竞拍后,三明外国语学校被通知,在期限内腾出九幢建筑物内的物品,并将建筑物交至法院。
但是,一个月时间过去了,他都没有搬家的意思。之前,三明中院就再发函通知他必须24号到场,我们准备强制搬迁。
但是,24号那天只来了个小股东,不能解决问题,三明中院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开始了强制搬迁。
搬迁过程中,三明中院在永安法院的配合下,按照事先制定的预案进行强制搬迁,原有的建筑物将纳入永安市公办学校的教学楼使用。
来源:三明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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