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要闻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与三明军分区召开
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
4月8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明军分区召开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总结全市法院司法拥军工作经验,部署推进新形势下司法拥军工作。三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泽民,三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林声海出席会议。三明中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三明军分区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杨泽民副院长表示,三明军分区长期以来非常关心重视三明法院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帮助。要深刻领会做好司法拥军工作的重要意义,这项工作不能弱化,只能加强。要贯彻“诉讼内维权、诉讼外服务”工作要求,真情真心真意做好司法拥军工作,维护好国防利益和人民子弟兵合法权益。
林声海主任高度肯定了三明法院在司法拥军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希望法院能加强与驻三明部队的沟通联系,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官兵及家属正当权益,继续支持做好停偿下篇文章。
双方就司法拥军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以及如何推进司法拥军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就下一步友好共建达成初步共识。
基层新闻
永安法院安保维稳、扫黑除恶工作
表现突出被三明市委、市政府
授予集体三等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安法院在永安市委领导下,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健全台帐报送、案件审理、司法建议等系列工作机制,依法严惩,精准打击辖区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累计共判决涉黑恶犯罪案件7件66人,追缴、罚没财产万元,甄别移送黑恶犯罪线索38条,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安保和“平安永安”建设贡献了法院力量。近日,该院因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安保维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被三明市委、市政府授予记三等功奖励。
明溪法院院长向
县政法委作述职报告
4月2日,明溪法院院长白威在县政法委员会暨述职报告会议上作报告,从强化政治建设,主动服务大局、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队伍方面重点汇报了年法院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下一步工作部署。明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洲指出,年明溪法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扫黑除恶、执法办案、品牌创新等方面履职担当、奋发有为,为新时代新明溪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清流法院召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3月30日,清流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采取挂网学习的方式,由各庭室组织自学并做好学习记录。驻院纪检组组长雷群和从推动责任落实、狠抓司法作风、规范内部管理、严肃执纪问责、深化廉政教育等方面回顾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并对年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具体部署。院长邓长峰强调:要压实“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严肃执纪问责,深化廉政文化,强化队伍建设,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泰宁法院制定出台《方案》
开展“执行成效提升年”活动
4月7日,泰宁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执行成效提升年”活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执行措施、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对开展“执行成效提升年”活动进行了部署,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制度化机制化常态化。
沙县法院组织干警
走访慰问帮扶贫困户
4月7日,沙县法院组织干警到高桥镇等挂钩帮扶村走访慰问贫困户,详细了解挂钩帮扶对象近期的生产生活情况,询问脱贫致富过程面临的困难,提出脱贫致富新思路新办法,同时,向帮扶贫困户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梅列法院拍卖一套房产
溢价率达38.99%
4月1日,梅列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一处位于三明市梅列区五四新村的房产,起拍价元,经37轮竞价,最终成交价为元,溢价率达38.99%。
案例普法
尤溪法院
尤溪法院审结一起盗伐林木案。被告人林某擅自携带油锯、弯把锯、柴刀到山场砍村委会所有的杉木合计58株,并将造材成的杉原木装车运输,欲以元的价格销售,在运往西城镇途中被公安民警查货。经鉴定,造材成的杉原木共根,材积8.m3,折立木材积11.m3,林某的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综合其如实供述,退出违法所得等量刑因素,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元,擅自造材的杉原木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退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建宁法院
建宁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揭某于30多年前在客坊乡中畲村购买两把鸟铳和一些黑硝、红硝、钢珠用于驱赶野猪。后因鸟铳损坏无法使用,揭某将鸟铳藏于某房屋内。此外,揭某得知其弟弟家有一把鸟铳,其弟弟要求砸烂处理,但揭某继续将该鸟铳藏于另一处房屋内。其行为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管理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随案移送的鸟铳3把及黑硝、红硝、钢珠予以没收。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