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安市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永教〔〕36号)文件精神,现将永安市北门小学年秋季招生意见通告如下:
一、招生片区
1.燕北街道北门小学招生片区:新西路以北、燕江中路以西,江滨路以东的江滨花园、建融花园、燕景小区、金源小区、永乐家园、晏公小区、新府路附近的名流公馆小区;燕江东路以西、库区路以南,解放北路的桃源新城、茶花山庄、黄山新村、红山小区、名流豪庭、营福小区、贮木场安置房、名流时代广场附近的居民区。
2.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合理控制班生规模,逾期未到招生指定片区校报名者,统一到教育局初教科补报,并由教育局初教科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小学就读。
3.凡市区户籍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的农村户籍6至10周岁智障儿童,由家医院筛查鉴定证明,于7月1日-7月3日到永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日;报名地点:北门小学。
三、新生入学年龄
必须年满六周岁(以户口簿为依据,计算时间至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四、需交材料
1.户口簿;2.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司法部门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3.幼儿离园手册;4.预防疫接种证明。以上材料需出具原件,并用A4纸一式两份复印,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其中:
1.属自购或自建的,提供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的,须提供父母及子女永安城区户籍及相关人的房产证,房管局出具的并由经办人签字的父母无单独房产证明;
2.属市政府廉租房的,提供《永安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及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
3.属单位公房的,提供父母及子女永安城区户籍证明、近3年房租与水电发票、监护人单位出具的租住公房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并由经办人签字的父母无单独房产证明;
4.属寄户需提供户籍证明及寄居户主房屋产权证明;
5.户口在永安乡镇的,提供户口本、务工合同和劳动保险缴交单据或个体营业执照、房屋租赁证明;户口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务工合同和劳动保险缴交单据或营业执照、房屋租赁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半年以上(截止日期为年3月1日)。年12月9日之后购买的房产,其房屋建筑面积须达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
2.到房管局档案室开具证明时应携带以下材料:新生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离婚证(原件)。
六、咨询电话
1.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
2.北门小学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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