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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全市
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学年
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降低和防范新冠肺炎传染风险,决定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学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时间,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扩散蔓延,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寒假前后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和慎终如始的要求,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进一步查缺补漏、强化措施,坚决落实“四早”要求,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二、切实引导师生家长加强防护。通过印发通知、召开班(团、队)会、发布提醒提示等形式,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加强寒假离校返乡途中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适量储备必要防疫物资,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应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原则上不出境,非必要不出省,倡导非必要不离明,特别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行。师生及家人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等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的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做好寒假期间师生健康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师生体温监测等健康管理。寒假期间有留校师生的学校,要逐一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并保障好留校师生的生活。各学校要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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