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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黑教基一函〔〕39号)《鸡西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鸡西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鸡教普〔〕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组织学校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并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含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均为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
三、报名条件
(一)学区内适龄儿童
市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小学对应学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或房产证)一致。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关证明的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正常入学办理。
1.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内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人员;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常住的。
2.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学区内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常住的。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报名入学。
四、招生时间
全市小学校报名时间为年7月8日(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五、招生办法
市教育局划定各小学校学区范围,并于6月上旬在鸡西市教育网上向全社会公布。各小学校在校园网上公布,并且要在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学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同时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条件、办学业绩、办学特色等,让学区内儿童家长了解学校。各小学校在社会各届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教育局派专人到校指导、监督。
六、报名材料
报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一)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材料
1.户口簿: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辖区登记的户口簿;
2.房产证:两套住房的,以与户口簿一致的一套为准;非个人原因而实际购房居住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持合法的购房协议(合同)与缴款发票。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协议)等材料均需在本学区一年或一年以上,即年8月31日前的;
3.儿童防疫证。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材料
1.户口簿:父母双方或一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居住证或《租房合同》;
3.务工证明或经商证明。“务工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该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打印的与该单位及个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证明(即签劳动合同的单位与保险费缴纳的单位为同一单位);“经商证明”:该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提供的居住证(租房合同)、务工证明(经商证明)等材料均需在本学区一年或一年以上,即年8月31日前的;
4.儿童防疫证;
(三)驻鸡西市现役军人(武警)子女需提供材料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2号)的精神,鸡西市驻地现役军人(武警)子女,由父(母)所在部队出具证明,并携带适龄儿童户籍、居住情况证明统一由驻地部队到市教育局初教科集体报名。
(四)高端人才子女入学需要提供材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端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发〔〕61号)的精神,驻鸡西市高端人才子女,由父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证明专家身份的证书或文件等相关材料,户口簿或居住证、家长身份证、黑龙江省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到市教育局初教科报名。
(五)孤儿院孤儿需提供材料
孤儿院负责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孤儿院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统一到市教育局初教科报名。
特别提示: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材料虚假,一经查实,由招生学校负责清退学生,学生被清退后及时到属于自己学区的学校联系就学,若自己学区学校的招生计划已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计划未满的学校就学。
学校拒绝招收非本学区适龄儿童报名。对非本学区学生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除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接受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二)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原则上按暂住地所在学区入学,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超出学校的招生容量时,经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就近安排到其他学校。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学区招生,按招生办法报名。不得跨区招生,不得拒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前招收、考试录取一年级新生。任何部门、学校未经市教育局允许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突破招生计划。
(四)各学校要提前对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做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并上报招生计划。同时,各单位要依据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提早在师资、场地、设施等方面,统筹规划好新学年新生入学工作。
(五)7月20日前,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将新生入学名单,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模版的形式上报到市教育局初教科备案,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学生转出、转入必须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留存好转学申请表,以备核查,禁止无学籍就读和空挂学籍现象。
(七)小学招生工作于7月15日前结束,新生于9月1日入学。
附件:年市区小学新一年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附件
年小学新一年招生计划及学区(市区)
单位
计划数
对应学区
班数
人数
合计
市直
36
和平小学
6
园林委、长虹委、铁南委、富强委、新胜委、和平委、十栋楼、光明委、新安委、四街委、万达广场、翰林府邸、金域华庭、
师范附小
8
康乐委、康光委、六栋楼、十栋楼、文乐委、康建委、新楼委、电台委、鸡兴1委、建工委、建设一委、二委、新建委、鸡兴村1-4组、冠城蓝湖湾委
南山小学
7
场南委1-7组、南山1-5委、花园2-3委、南岗2委1-5组、胜利2委11-15组、福地洞天委、大小黄房委
园丁小学
8
西山委、西胜委、西建委、光明委、西康委、新安委、强胜委、新发委、六栋楼、奋斗委、建安委、翰林府邸、金域华庭
跃进小学
4
跃进委、南岗一、二委,大小黄房委、鸡兴2委、胜利1-2委、场南委8-10组、红星、红钰、红胜家园、福地洞天委、鸡兴村1-4组、冠城蓝湖湾委
铁路小学
2
90
建丰委、建民委、建胜委、建国委、建兴委、建新委、铁西委、铁中委、铁安委、铁兴委、铁东委、两西、车辆厂、团结、梁家、先锋、翰林府邸、金域华庭
朝中小学部
1
45
全市
鸡冠区
21
东风小学
5
园林委、四街委、中心委、北山委、黄楼委、红楼委、铁新委、建设委、东风委、建平委、花园1委、南园委、新园委、新政委、中心塔小区、五七委、铁南委、万达广场
兴国小学
2
90
建华委、新生委、铁力委、利国委、利民委、新锋委、前进委、西郊委、铁北委、发展委、新兴委、仲兴委、团结委、红旗委、鸿雁委、铁工委、红光委、新华委、红军委、铁路委、站前委、万达广场
鸡西小学
3
桥东、五一、五四、永昌、建东、河东、永兴、北环、建胜、东兴、发展、祥光、文明委、万达广场
电工小学
3
电工、电力、动力、电业、新力、丰华、向华、局东、三合、长征、仁和村、原鸡钢小学学区、桥南、银东、原冶金小学学区
西郊中心校
2
90
新发村、梁家村、西鸡西村、中兴村、团结村、三合村、建国委
三中
1
45
太阳升村、亨特社区、东胜村、朝阳村、红太村、朝阳果树厂
二十四中
1
45
前进村、红星村、红胜村、东太村、西太村、太阳村、矿部委、北沟、立新村、岭前委、东沟、唯美新城
培新
2
90
厂东、东山、培新、窑东委、窑地委、向阳委、长征委、窑南委
鑫东方
2
90
全市
城子河区
10
东海学校
1
45
东海矿所属各社区
杏花学校
1
45
杏花矿东采、西采各社区
正阳学校
1
45
正阳矿所属各社区
城子河小学
3
城子河村、城东村、城砖委、良种场、立井委、城山村、东北段、向阳村、新阳村、正阳村、红卫村、和平村、成海村、新华村、新兴村
立新小学
1
45
老房委、新建委、建华委、建设委、厢房委、东建委、荣华小区、政府楼、蓝天家园、幸福家园、新红房委、建新委、晨光委、老房委、卫东委、城西一队、白石委、永生委、永胜委、朝阳委、华光委、六井委、海富家园、白石村
树英小学
2
90
风雷委、六坑、砖厂委、花园委、新合委、新立委、新华委、路西委、新民委、北山委、新区、阳光小区、水泥委、城海委、育英委、南屯自强委、南兴委、东明委、东升委、城砖委、东楼委、路东委
永胜小学
1
45
白房委、新房委、奋斗委、红光委、厂西委、厂东委、五井委、新太委、二太委、平安委、永安委、赛龙委、水源委、新城村、城西村
恒山区
12
恒山小学
6
红旗委3-9组、机电银行电业楼、革命委1-4组、安全委4.7.8组、发展委5-8组、向阳委1.2.9组、福安委1-7组、新安委1-7组、新兴委1-9组、友谊委、红旗三队、安乐村、永久委、恒新委、永远委、奋斗委、发展委(3、4组)、和平委、铁路委(1、2组)、向阳委、安全委(1、2、5、6组)、永生委、红旗委(1、2组)
实验小学
1
45
东风社区、文化社区、红岩社区、宏伟社区、兴隆社区、新建社区、幸福社区、安乐社区
恒兴小学
2
90
图强委、钢铁委、华强委、双全委、西安委、光荣委、雄关委、新发委、映泉委、挺进委、艳丰村、艳东村、艳胜村、薛家村、东区委、四化委、旌旗委、前程委、富荣委、全胜委、东山委、中原委、东升
张新小学
1
45
建矿委、中心委、张鲜1—8组、张新委、西胜委、煤城委、长胜1—4组、自建委、东胜委、密山委、张家6组、红房委、光华委、安民委
柳毛中心校
2
90
兴开村、安山村、柳毛村、中心村、安丰村、铅矿村、光明村、东风村、新胜村、莲花村、裕丰村、跃进委、康乐委、中原委、永胜委
梨树区
9
太阳升小学
5
自动社区、中南社区、双胜、凤山、碱场矿、猴石、河西、大碱场、河口、南凤委、前进社区
穆棱一中
1
45
向东社区、卫东社区、胜利社区
平岗中学
3
兴华社区、立新社区、老达社区、石场、磷矿
滴道区
8
滴道学校小学部
7
滴道河乡所辖、东兴办事处辖区、矿里办事处辖区、洗煤厂办事处辖区、大通办事处处辖区
兰岭学校
1
45
兰岭乡所辖
麻山区
4
英林学校
3
中心、建国、和兴、跃进、车站5个委太和、土顶子、龙山、吉祥、青龙、五龙、前东新、后东新、新发、新光、山河、西大坡、和平、共荣、双岭子15个村
二十三中学
1
45
前进委、麻山村、和平村、共荣村、振兴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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