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要闻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名法官在市委
中心组学习会上作《民法典》专题讲座
6月18日晚,市委举行中心组学习会暨第七期中央苏区三明讲坛。林兴禄、余红胜、詹积富、黄鹤麟、王进足、纪熙全、肖明光、徐林森、刘宝怀、翟超等市委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斌主持会议。会上,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庭长郭婕、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牟旭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分别作了“民法典基本内容解读”“民法典的财产权利保护体系以及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启示”专题讲座。讲坛以视频连线形式延伸至各县(市、区),共多名机关干部聆听讲座。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廉政分析会
6月19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两级视频形式召开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廉政分析会。三明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田年清出席并通报了全市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相关情况。副院长曾明生主持会议。会议从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执纪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进一步扛实等4个方面肯定了全市法院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并从司法权运行、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隐患、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等3个方面,深刻分析了目前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风险挑战。会议就下一阶段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二是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四是推进“三个规定”常态化落实;五是强化审判执行权运行监督;六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七是坚决惩处司法腐败。
基
层
新
闻
永安法院协助石狮法院
拘传一名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李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被诉至石狮法院,该院判决李某需支付申请人郭某元。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始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6月10日,永安法院执行法官收到石狮法院执行法官协助拘传通知后,立刻联络公安局,通过身份信息定位得知李某住在永安市某酒店内,于次日清晨顺利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永安法院。在该院执行法官的协调下,李某当场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迟延、执行费用3余元。
沙县法院开展平安“三率”
进乡镇普法宣传活动
6月17日,沙县法院组织干警到沙县高砂镇开展平安“三率”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面对面宣传、讲解扫黑除恶、平安“三率”及法律知识等,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将宣传与普法同频共振,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尤溪法院组织干警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6月18日,尤溪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县中心广场采血点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共8名干警献血成功,献血总量毫升,用实际行动展现法院干警勇于担当和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明溪法院开展家风家训主题讲座
6月18日,明溪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开展“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美德”主题讲座,通过观看小短片,聆听家风小故事,邀请干警谈感悟,弘扬“家风传承”精神,领会家风的力量,形成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良好氛围。
清流法院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行动
6月15日-19日,清流法院法警大队青年文明号在新天意超市附近开展为期五天的助力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行动,通过向过往群众普及防疫常识、分发口罩等形式,增强大家的疫情防控意识。
泰宁法院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6月19日,泰宁法院组织干警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党员干警们踊跃参加,共有8名干警成功献血毫升。
梅列法院走访政协委员反馈提案办理情况
6月18日,梅列法院干警走访政协委员谢洪强,就其《关于法院年底立案实行繁简分流的建议》的提案向谢洪强委员说明具体的办理方案和落实措施,认真听取谢洪强委员对法院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将乐法院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
6月18日,将乐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邱某菜地与王某工地相邻,由于王某在施工期间直接将污水排入了灌溉渠内,导致邱某菜地无水可用,菜苗被毁坏。邱某找王某交涉多次,王某拒不整改,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邱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来到邱某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法官的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让王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损害了邱某的相邻权益,当即向邱某道歉,双方自愿签署调解协议,王某当即支付赔偿费用元给邱某,并表示会立即整改排污管道,双方握手言和。
宁化法院法官进企业走访调研
6月18日,宁化法院法官走进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实地走访调研,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与企业负责人座谈过程中,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法律风险进行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境。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法官予以指导和回答,提出防范对策和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措施。
案例普法
大田法院
大田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年左右,被告人伍某为了打猎,分别从五金店购买钢管、钢珠,网络上购买红外线瞄准器等零件,并在其经营的铝合金店铺内,使用电焊机将购买来的零件与店铺内原有的射钉器等改制成射钉枪一支,并存放于家中,偶尔使用该射钉枪打猎。年6月12日,被告人伍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经鉴定,该枪支系由射钉器改制,发射机构和击发机构正常,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伍某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鉴于其主动投案、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伍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该改装射钉枪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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